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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会获2012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2-09-06
828日,根据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和湖北省民政厅共同下发的《关于公布2012年度第一批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的通知》(鄂财税发[2012]8号),张培刚发展经济学研究基金会获得2012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对公益性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明确如下:一、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大于零的数额。二、个人通过社会团体向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按照现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准予在所得税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