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期讲座详情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术讲座 > 张培刚... > 各期讲... > 正文
张培刚发展经济学系列讲座(二十四):国有企业分类改革的逻辑、路径与实施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7-05-12
        5月11日晚,张培刚发展经济学系列讲座第二十四期在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院102教室如期开讲。本次主讲嘉宾,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学术期刊社社长杨瑞龙,作了题为“国有企业分类改革的逻辑、路径与实施”的精彩报告。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院院长张建华主持了讲座。
        讲座伊始,杨瑞龙指出国企改革研究在近二十年缺乏进展,原因在于改革的逻辑不正确。他认为,目前国有企业改革的基本逻辑为:在国有制的框架内把国有企业改造成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竞争主体。但有两个问题很难解决:首先,无法在国有制框架内解决政企分开问题。政企分开与国家所有在本质上是矛盾的。其次,无法在国有制框架内解决所有权可交易问题。对市场主体而言,其所有权必须具有可转让性,而这种可转让性与国家所有本质上也是矛盾的。这两个问题无法解决,将国有企业改造成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竞争主体是无法实现的。同时,相关经济理论缺失导致国有企业改革意见高度分歧。西方经济学逻辑认为国企改革的方向是产权明晰化,应该“国退民进”,但是市场经济的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属性不支持私有化进程,因此依靠西方经济学逻辑去解决中国的国有企业改革问题是行不通的。政治经济学逻辑认为国有企业必须继续做大做强,坚持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不赞同国有企业改革。
        杨瑞龙指出,国有企业作为特征的经营主体,既是独立的盈利单位,又提供公共服务品。政府、市场、消费者、竞争对手对国有企业功能和价值的评价是多元化的,对国有企业的角色缺乏共识,这种混乱认知导致国有企业改革的单一逻辑不可能实现。他进而提出,应该针对不同类型和不同行业的国有企业,选择不同的改革思路,即国有企业分类改革。具体为:提供纯公共产品、准公共产品和公益类产品的国有企业,宜选择国有国营模式。自然垄断性国有企业,宜选择国有国控模式,原因在于,控制自然垄断性行业具有社会目标,如石油行业。提供竞争性、排他性产品的国有企业,其改革分为两类,一类为不存在行政垄断、尚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国有企业,宜进行产权多元化的股份制改造,一类为效率低下、规模较小、市场竞争度高的国有企业,宜采用民营化方式实现国有资本退出。
        在此基础上,杨瑞龙明确提出应当在分类改革框架下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他指出,混合所有制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国企入股民企,民企入股国企,国企员工持股。他认为,对于提供公共产品的国有企业,通常排除股权上的“混改”。对于自然垄断行业的国有企业,需要重点推进“混改”。其中“谁出资、谁分类”的分类操作原则可能延缓“混改”步伐,他建议制定“行业细分清单”,打破民营资本“进入壁垒”。同时,要加快央企的“主辅分离”,部分央企的辅业属于竞争性产品,建议在央企内部分类推进“混改”。对于提供纯私人物品的国有企业,无需保证国有资本的控股地位和政策功能,采取“流动性导向”的混改。
杨瑞龙还认为,重塑改革动力机制,是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关键。他认为原中石化董事长、党委书记傅成玉“干得好的没认可,干得不好有考核;有了争议没保护,出来问题要追责;干得多的毛病多,不干事的最快活”的言论,真实描述了当前国企改革的权利和义务不对称所导致改革动力缺失的困境。因此,如何重塑动力机制,便成为当务之急。在这一方面,他建议,一方面要鼓励国企领导人的改革勇气与胆识,另一方面要完善“混改”的制度安排,对改革者要有恰当的保护机制。
        最后,杨瑞龙认为,国有企业改革要分类进行,国有企业经营者的激励机制也应当分类构建。最近几年,国有企业高管限薪成为热议话题。国企高管薪酬的形成机制存在问题:其一,内部人控制下国企高管自己给自己加薪;其二,对国企高管有激励但无约束;其三,“明薪”低,“暗薪”高;其四,低薪、低能与低效。出现这种问题的核心原因还是在于:“国企高管的身份到底是官员还是经营者?”这一界定不够明晰。他由此也提出,国企内部激励机制的设计应该坚持“分类分级管理”,“建立与企业功能性质相适应的差异化薪酬分配办法”,根据不同类型国企对高管实施差异化薪酬激励方案。
        在提问环节,杨瑞龙还和听众进行了互动。针对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院教师蔡必卿博士所提的”自然垄断行业既有盈利目标又有社会目标,如何量化其社会目标?“杨瑞龙认为,无论在国内还是国外,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指标度量 这是一个有待深入探讨的领域。而在回答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院讲师崔国伟博士所提的“人才从行政职能岗位流向职业经理人,会不会导致行政职能岗位人才缺失?”杨瑞龙指出,这种流动本身即是资源配置优化的体现,而且在经济中总会存在一个动态均衡。另外,杨瑞龙还对听众就未来的政商关系如何发展提问进行了回答。在他看来,经济改革进程中,调动地方官员积极性是一个关键。但这也是一个很大的研究课题,他个人认为,可以采取地方政府官员竞争改革优先权,以获得垄断租金,以此激发地方政府的积极性这个方案。而在这一探索过程中,如何确定地方政府的权力边界和权力透明度,将是处理政商关系中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

        杨瑞龙,经济学博士,教授(博导),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学术期刊社社长,兼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理论经济学学科评议组成员、教育部经济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职。
杨瑞龙教授主要的研究领域包括: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制度经济学、企业理论、非均衡经济学等。已出版了《宏观非均衡的微观基础》等多本专著,在《经济研究》、《中国社会科学》、《管理世界》等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百余篇。曾于1998年与2002年两度获孙冶方经济科学论文奖,并获得教育部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等多个奖项。其指导的博士学位论文,分别在2004年和2008年两次获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