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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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推动我国对发展经济学的研究和传播,立足中国,面向世界,以严谨的科学态度,不断探索包括我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如何快速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的有效途径, 1992年10月,在华中科技大学(原华中理工大学)的支持下,张先生的朋友、同事和学生们在“张培刚学术思想研讨会”上,发起成立了以张先生名字命名的经济学公益基金——“张培刚发展经济学研究基金会”。
1992年,基金会民间筹集人民币10万元作为注册基金,经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核资,发文(武银管1992年63号文)批复同意设立“张培刚发展经济学研究基金会”。1999年,基金会经湖北省民政厅审定合格,准予登记,并颁发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鄂社证字第600号)。2004年,按照当年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基金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湖北省民政厅批准基金会以“武汉张培刚发展经济学研究基金会”的名称注册成立为非公募基金会,基金会由社会法人转变为基金会法人。2016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正式施行,2017年基金会经湖北省民政厅认定为慈善组织。基金会业务主管单位曾为中共湖北省委宣传部,现为湖北省教育厅。基金会登记主管单位为湖北省民政厅。
基金会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包括:(1)学习、研究、传播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重点开展有关发展经济学与中国经济发展的课题研究;(2)举办与发展经济学有关的学术会议;(3)奖励在发展经济学相关领域具有创新价值的研究成果及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4)奖励高校经济研究领域的优秀博士硕士论文 ;(5)资助发展经济学方面的优秀著作的出版 ;(6)开展捐资助学等社会公益活动 ;(7)其他有助于促进发展经济学研究的活动。
2013年,基金会获评为湖北省4A级社会组织。2022年,基金会再次获评为湖北省4A级社会组织。